訂房須知
① 響應地球暖化ESG永續政策,依環保署公告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
林場於113年8月1日起 不提供一次性住宿備品 (牙刷、牙膏、梳子、浴帽、刮鬍刀、香
皂、紙拖鞋)。
② 開放4個月前訂房,例如114年4月份之客房,可於113年12月1日起可來電預定。
每月1日起開放預約,以現場排隊為第一順位,電話預訂為第二順位。
③ 114年螢火蟲季為4月1日起至5月1日
住宿視為假日,房價以公告定價收費,續住第二晚房價為9折。
④ 假日欲使用旅展購得之平日住宿券,得依公告加價使用:
⑤ 電話訂房專線04-25872191轉9,電子信箱(E-MAIL)為 tsfa701@yahoo.com.tw,
服務時間為早上6:30至晚上10:00。
⑥ 本遊樂區寵物可一日遊
但為不影響其他房客的住宿權益,謝絕攜帶寵物入住,如造成不便請多見諒
⑦ 本遊樂區房間因格局關係,不提供加床加棉被服務,敬請見諒。
⑧ Check-in 時間:下午三點後
Check-out 時間:上午十一點前。
⑨ 早餐時間:早上7:00至9:00,憑早餐券到田媽媽森林咖啡屋用餐,
如超出房型人數,請依規定購買早餐券:110公分以下不收費,111-140公分收費150元,
141公分以上收費200元(團體須依現場人員指示付費)。
⑩ 住宿區熱水供應時間:
相思山莊十人通鋪:下午5:00-12:00,早上6:30-8:30。
定金規定
1.平日入住房價享八折優惠,週六、連續假日及其國定假日前一晚,收費為公告定價。
(房價收費方式以本遊樂區公告為主)
2.線上訂房:請於線上刷卡。
採信用卡全額付款,取消時依『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進行返
還。
3.一般訂房:請於訂房一週內至銀行匯款,提供房價三成定金(如預訂住宿日為三日以上連續
假日期間,定金得為房價五成)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4.專案訂房: 請於訂房一週內至銀行匯款,提供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
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5.訂房後請於一週內至銀行匯款,提供房價三成定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匯款銀行:華南商業銀行 - 東勢分行
戶 名:彰化縣農會東勢林場
代 號:008
帳 號:4011-000-91035
PS:匯款完成請來電訂房組(04)2587-2191分機9,告知姓名、訂房日期、連絡電話、
匯款帳號後五碼
6.若匯款人與訂房人的名稱不同,請提前告知此訊息,以便作業流程!
東勢林場住宿訂房取消須知
依據交通部「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 及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辦理
(前述規定修正亦同步修正),若取消訂房或於14天內,
更改房型與變更日期,本場可依照下表辦理:
>收取定金者(一般訂房)
天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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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返還定金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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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定住宿日前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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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數退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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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定住宿日前10-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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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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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定住宿日前7-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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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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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定住宿日前4-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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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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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定住宿日前2-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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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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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定住宿日前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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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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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當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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恕不退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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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一:以上定金退還,不適用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 第七條第五項第一款之規定:
(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於一年 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甲方日後消費折抵使用。乙方不得對甲方 已付金額的折抵使用作不合理之限制,如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 合併使用等。)
備註二:依支付定金延申之費用由付款人負擔。
備註三:退定金之匯款手續費將自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備註四:如店家或消費者所在地遇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(如:颱風、豪雨、地震、土石流…等),致成為中央氣象局公告之警戒區域,因而造成訂房的消費者當日無法前往住宿時,店家得同意訂房者改期(至多90天),或取消訂房(退還其已繳房價金額)。